一、实施机关
银川市卫生局
二、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银川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数量限制
无
四、申请资料
1、民营医疗机构需提交民营医疗机构卫生法律法规考试合格证书;
2、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必填:选址的依据、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选址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4、房屋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
5、合伙协议书(两人以上合办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6、《医疗机构申请登记注册书》;
7、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由持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估价)事务所(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验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8、从业人员相关资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
10、社会办医需提交法定代表任命书。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窗口申请;
2、窗口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受理;
3、委托市医学会组织现场勘验及评审提出意见;
4、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窗口向申请人答复。
六、收费情况
无
七、办结时限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6个工作日办结
八、结果公示
市政务大厅网站公开
九、救济途径
1、60日内向银川市政府或自治区卫生厅申请复议;
2、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投诉电话
银川市卫生局:6889071 银川市政务大厅:6889373
十一、办理地址
银川市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 咨询电话:6889349
十二、查询网址
www.yc-zwd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