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卫发[2009]499号
2010年,我市卫生系统综治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银川为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保平安、促发展”各项医疗卫生活动,着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动各项综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我局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签订的《银川市卫生系统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的职责任务,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重大事件的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力度,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安全生产的业绩考评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把抓综治、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和干部实绩评定、奖惩重要依据。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预防化解各类矛盾
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要紧紧围绕当前形势下社会矛盾的新情况、新特点,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因经济利益关系调整和民生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警性,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3970900行风投诉热线电话,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力求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产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序、充分得到表达,决不使群众的不满情绪积淀激化。医疗单位重点要妥善处理好医患关系,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做到投诉不出科室,纠纷不出单位,“三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力争无重大医疗纠纷发生,建立新形势下和谐的医患关系。
三、深化“医院管理年”、“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
1、结合“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万里行”等活动,有效地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结合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试点工作,以突出公益性质为宗旨,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职业道德素质提高,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继续执行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医患纠纷调解责任,规范医患纠纷调解程序,确保医患沟通渠道畅通。
4、继续加强医疗疗行业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二是坚决打击、取缔无证行医、街头非法诊疗点及一些非法“义诊”活动;对部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涉嫌诈骗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以加大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非法行医带来的危害,对打击非法行医行动进行全面报道,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四是进一步明确打击非法行医的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向卫生部门投诉、举报各类非法行医行为。
5、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待食品安全综合职能调整后,我局就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修订《银川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制定食品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四、严格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010年要继续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以及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紧紧抓住“自查、检查、督促”三个环节,按照“三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有序开展各项行动。要重点对单位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高压氧舱、制氧室、压力容器、压力管通、配电室、锅炉房、电梯、大型医疗设备、地下室汽车库、毒麻化学药品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解决,做到安全工作自查,事故隐患自除。决不能因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措施不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进一步加大综治、平安创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平安综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干部职工对“平安绍兴”建设的知晓率、满意率。落实“五五”普法教育规划,认真抓好法制普法教育工作,完成“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任务。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对干部职工至少组织一次法制专题学习培训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